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临海市分公司2025年内部处理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临海市分公司2025年内部处理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请登录)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临海市分公司进出口卸车、分剔、开拆、供件、集包封发、装车、不可上机件人工集包分拣封发、异形件和疑难件处理、制单、辅助封车发运、工单处理、挂信处理、辅助邮件安检、邮袋容器整理、报刊杂志搬运和场地清洁等全流程等内部处理业务外包服务。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中标一个供应商。总预估采购金额517.78万元(含税)。
标包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及要求 |
月日均处理量(天) |
*单价最高限价 |
服务期内预估数量(万件) |
服务期内预估含税金额(万元) |
评分权重 |
1 |
临海市分公司内部处理服务 |
1、外包服务范围 服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进出口卸车、分剔、开拆、供件、集包封发、装车、不可上机件人工集包分拣封发、异形件和疑难件处理、制单、辅助封车发运、工单处理、挂信处理、辅助邮件安检、邮袋容器整理、报刊杂志搬运和场地清洁等全流程。 2、普服邮件总包盘驳(含报刊、杂志等无法取数邮件)、各类循环袋整理及清退、邮件搬运等处理的费用已包含在结算单价内不再另行单独结算。 3、进出口:处理能力满足日均14万件以上,峰值日处理能力20万件以上。 |
10万件(含)以下 |
≤0.128元/件(袋) |
1444.62 |
184.91136 |
35% |
10万件(不含)-14万件(含) |
≤0.125元/件(袋) |
1286.98 |
160.8725 |
31% |
|||
14万件(不含)以上 |
≤0.123元/件(袋) |
1398.38 |
172.00074 |
34% |
备注:
1、本项目具体采购金额以实际业务量为准,招标人不作承诺。
2、外包服务费采取全量靠挡计费方式,按“量增价降”原则,符合“月日均处理量10万件(含)以下投标单价>月日均处理量10万件(不含)-14万件(含)投标单价>月日均处理量14万件(不含)以上投标单价”方为有效报价,月日均处理量划分阶梯区间,因进出口在同一车间,每一区间中的出口处理、进口处理同一定价合计算量,按件结算。
例:全量靠档为An×b(An为以当月结算量b为基数所在的分档价格, b为当月全量结算数量)。
结算量=总量统计-特安邮件量。
3、取数口径:新一代系统-监控统计-处理中心统计-处理环节-处理量-总量统计。
取数说明:散件业务量=散件外走合计数+分拣封发环节的内件数+经转总包数。
特安邮件量取数路径:首页>监控统计>处理中心统计>处理环节>工作量,按人员工号取人工封发-内件数。
以上取数需剔除“特安”邮件处理量,取数口径以省公司最新取数路径为准。
4、本项目生产所需的场地、物业、设备等均由招标人提供,设备维护由招标人承担,如投标人因操作不当或者人为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由投标人负责。
处理场地水电费用由招标人负责提供,但所提供的场地水电费每月上限为20000元(双十一所在月份上限为27000元),超出部分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外包处理场地区域安装独立电表,供中标人核实用电量,场地及水电日常的运营管理需满足邮件处理正常运转,并规划停电应急预案(包含不限于配置应急发电机)。
中标人应严格遵循节能降耗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离、机停、电断”,杜绝一切用电设备、电器空转的浪费现象;非工作时间,中标人应落实各场所关闭灯、电脑、打印机、空调等办公设备,及时关闭场所电源(监控等必开电源除外)。
大袋牌、预制袋牌、循环邮袋由招标人负责提供,耗材破损量(大袋牌、循环邮袋)不超集包总包量的3%,大袋牌破损超出规定量的,超出部分由中标人自行按招标人规定款式购买,循环邮袋破损超出规定量的,由招标人购置,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人须自带物料耗材及生产辅助设备:
要求投标人自带物料耗材(封包线、扎带、胶带、剪刀、塑料袋、编织袋、包装使用的透明胶带、薄膜袋、办公生产物料工具等)、PDA及打印机设备(袋牌打印机、便携式打印机等),承担分拣机供包混合收寄设备信息接口费用,现场管理人员需沟通及协调设备供应商维保人员,确保设备稳定运行,保障生产作业。
……
(二)报价:本合同约定的外包单价为固定价格,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固定不变,价格已包含但不限于投标人应承担的人工成本、固定资产成本、保险、税费以及其他成本、费用和营业外支出等,并已考虑投标人外包服务特点如流程工艺、处理作业量、服务质量要求、淡旺季、节假日等因素。除此以外,招标人无需再向投标人及其从业人员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限价,投标报价要求按“量增价降”原则,若投标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投标报价保留3位小数(例:0.100,不足小数位数的,则默认不足部分为0)。
(三)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到期前4个月,若双方合作良好,经协商无异议可再续签1年。
(四)项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汛桥镇道头村1-99号邮件处理中心。
(五)旺季不调价。旺季期间,增加处理场地的人工处理费用及相应的安全风险成本由投标人承担。
投标人提前做好“双11”、春节等旺季的生产业务量预测,设备、人员准备的沟通工作。投标人须在旺季来临前一个月做好预案准备,提前一个月做好设备、人员准备的落地工作,确保生产旺季平稳有序。
(六)场地作业时间:
进口作业时段:一频次4:00开始,7:30左右结束。二频次10:00开始,13:30左右结束。
出口作业时段:下午15:00开始,23:00左右结束。
电商活动节、双十一、双十二、旺季等根据实际生产需求延长作业时段,保障出口邮件顺利及时发运。实际服务时间变更由招标人另行通知。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拟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2.2资格条件
2.2.1 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2.2 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2.3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2.4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2.2.5 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2.2.6 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2.7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2.2.9 投标人具有至少1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县级(含)及以上同类内部处理外包服务业绩合同;(提供相应业绩合同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2.10 递交投标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人投标的合同包予以否决。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线上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7月23日14:00:00至2025年7月29日17:00:00(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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