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LYTY
三、项目概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阳市分公司桶装饮用水采购:服务范围包括太子河区分公司、城区分公司、宏伟区分公司、弓长岭区分公司、市分公司本部、分拣转运中心及各揽投站等饮用桶装水供应服务。
四、招标内容:
包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标准 |
预算总金额及最高限价 |
01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阳市分公司桶装饮用水采购 单桶规格:≥18L 采购数量:约15000桶 |
天然矿泉水应满足国家质量标准GB8537-2018 |
项目预算:18万元(两年) 最高限价:12元/桶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2元/桶,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阳市分公司桶装饮用水采购项目)实际采购数量以招标人订单数量为准,不承诺最低订单数量。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投标人必须具有与本项目采购服务相应的经营许可,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投标人;
(二)投标人能提供增值税发票;
(三)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五)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六)投标人知悉并认可关于履约保证金缴纳、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表;
(七)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07月30日至 2025年08月05日……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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