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标内容:本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2025年度本部职工健康查体项目,共分为1个标包,采购员工健康查体人数总计约为2096人,按照实际参加体检人员确认数量与中标单位据实结算,预算为91.52万元,实行最高控制价,超出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须具备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投标人应具备在本项目服务地点(青岛市)提供服务的实际能力,须提交一下证明材料:本地自有体检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应明确服务场地使用权及责任划分);
4、投标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提供采购人所需增值税普通发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7、供应商须承诺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以及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相关背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履历、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等具体情况,其中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
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9、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
10、投标人承诺业务合作中若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将纳入甲方投标人“黑名单”统一管理。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1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13、在与山东省内邮政企业以往合作项目存在纠纷争议、解除合同等尚未处理完毕的投标人,不能参加采购;
14、供应商须是三级甲等及以上级别医院,从业人员须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执业护士资格证;
15、递交投标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人投标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16、投标人具备2023年1月1日至今从事健康查体业务类似业绩,单份合同金额不得少于50万元,应至少提供3个业绩(提供合同证明、对应合同的任意结算发票等相关证明);
17、被邮政企业列入采购合作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报名将被拒绝。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4日,每日0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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