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业务库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ZYT-2
3.项目概述
合肥市分公司业务库改造,采购预算为162.052824万元(人民币,含税)。
4.招标内容
4.1 采购内容:合肥市分公司业务库改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4.2 项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4.3 工期:建设期计划为建设期为60天。
4.4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中国邮政的各项规范要求。
4.5 技术标准和要求:满足技术规范书及国家、行业标准的相关要求。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含税总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45.847542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人资格条件
5.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具有为本项目提供相应服务的资质和能力。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2 投标人需承诺:①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中标人需按招标人要求开设邮储对公账户,邮储账户需要通过安徽邮政公司推荐开立,并将回款账号设置为在邮储银行开立的账户,如前期已在邮储银行开立对公账户,则需推荐一家其他公司办理。②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中标人需按招标人要求在邮储银行办理代发员工不少于5人,如不满足,则需推荐一家或多家其他公司办理且满足代发人数要求。如中标人未执行视为违约,甲方可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扣除履约保证金等考核措施。
5.3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注: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2020〕94号》方案,过渡期内相对应的新旧资质均有效。)
5.4 投标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徽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质等级证书》;具备有效的住建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5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经理1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5.6 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被列入安徽邮政本项目对应品目及区域范围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被采取永久禁入措施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所注册设立的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7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8 投标人参与安徽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采购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未经招标人允可放弃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由招标人审核)。
5.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5.10 投标人承诺参与本项目时未与他人围标串标,如被查实存在围标串标,自愿接受取消安徽邮政所有招标采购项目投标资格等所有处罚。
5.1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响应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5.12 特别注意:投标人需具备施工过程中邻里纠纷,外部协调的能力,需按照市容、城管的相关要求进行施工,并提供相关手续;所需费用由投标人支付,如因上述内容造成工期延误,处罚按合同条款执行。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29日17时00分至2025年8月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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