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唐宝昌燃气发电有限公司(招标方)7号锅炉、8号汽轮机发电机组于2004年04月投入使用。锅炉为杭州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型式为悬吊、立式、三压无补燃、强制循环余热锅炉,型号为Q1153/526-173.6(33.3)-5.9(0.67)/500(257)型;汽轮机为哈尔滨汽轮机厂生产,型式为单缸、双压、冲动、凝汽式,型号为N63-5.85/0.63/535/255型。汽轮发电机、励磁机为济南电机厂生产,型号分别为WX18Z-054LT及WBF8-5G。
招标范围:本次检修为7#锅炉、8#汽轮机发电机组的A级检修,涵盖了机务、电气一次、继电保护及热控等内容。检修工作包括为完成A级检修项目所进行的,从施工准备、施工材料验收、项目施工、直到项目竣工验收过程中涵盖的所有工作。现场踏勘时间及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组织集中的现场踏勘。如投标人需要现场踏勘,
请提前2天与招标人联系,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若不现场踏勘视为充分了解现场实际情况,由此造成的工程量等偏差由施工方自行承担。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3.0017万元人民币,保证金形式为汇票或者电汇,不支持现金、银行保函等形式。汇款信息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2.4条。
本项目标书款为:1027元人民币,付款形式为电汇,汇款账号同投标保证金。
注:如汇款为个人汇款,需提供本项目法人代表授权书后开具发票。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份; 2、廉洁合同3份(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投标保证金退还信息表; 4、投标文件商务正本1份; 5、投标文件技术正本1份; 6、投标文件报价正本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