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行郑好融平台广告发布采购项目
1.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1.3项目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郑州市分行郑好融平台广告发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4服务期限:1年。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2.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提供承诺函;
2.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提供承诺函;
2.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分包。
2.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6.1 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6.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6.3投标人或其响应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投标人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2.6.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6.5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6.6投标人与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在既往同类别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重大纠纷或问题,已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未妥善解决的。
2.6.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8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
2.8.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广告发布授权书等能够证明其具备广告发布资质的资料;
2.8.2投标人至少有一项2022年1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
2.8.3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6月11日至2025年6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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