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2、项目概述:
本次采购内容为沛县分公司马坡集包场地邮件集包全流程业务处理外包工作,具体外包工作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内容:包裹卸车、开拆、混合收寄(供包台混合收寄的小件及需设置岗位对至该场地供包台无法收寄的大件邮件进行人工一体机混合收寄或信息处理)、分剔、供包、收格及封发处理、小件机收容邮件处理、胶带机人工处理大件和总包、该场地产生的问题件及异型件处理、扫描装车码车、退件剔分处理,按要求负责场地大路向直发、生产现场环境卫生保洁、空袋的装卸整理等。
对于自动化设备无法集包的满足集包条件的批量邮件,供应商需通过手工集包模式进行补充集包(采购人提供九宫格集包设备)。
项目总预算192万元,合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项目按照业务量区间集包设置最高限价,具体如下:
注:投标人须按照“量增价减”原则进行报价,各业务量区间报价需按业务量区间递增呈现价格递减的趋势,否则做废标处理。
本项目不设置分包。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6%)。(提供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承诺书加盖公章)
3)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快递行业类似项目成功案例。(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合同签订金额为单价需提供对应项目结算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供应商参加。(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9)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参与江苏邮政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0)投标人在中标地区须设有服务场所或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在中标地区设立服务场所。(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加盖公章)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注:1、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5、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5.1、购买/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月5日-2024年1月12日,工作日
8:30至11:30,下午2:00-5:30;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本次采购内容为沛县分公司马坡集包场地邮件集包全流程业务处理外包工作,具体外包工作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内容:包裹卸车、开拆、混合收寄(供包台混合收寄的小件及需设置岗位对至该场地供包台无法收寄的大件邮件进行人工一体机混合收寄或信息处理)、分剔、供包、收格及封发处理、小件机收容邮件处理、胶带机人工处理大件和总包、该场地产生的问题件及异型件处理、扫描装车码车、退件剔分处理,按要求负责场地大路向直发、生产现场环境卫生保洁、空袋的装卸整理等。
对于自动化设备无法集包的满足集包条件的批量邮件,供应商需通过手工集包模式进行补充集包(采购人提供九宫格集包设备)。
项目总预算192万元,合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项目按照业务量区间集包设置最高限价,具体如下:
业务量区间(袋件)按业务量分档测算 |
含税最高限价(元/袋件) |
0<日均业务量≤5万 |
0.1177 |
5万<日均业务量≤8万 |
0.1135 |
8万<日均业务量 |
0.1097 |
本项目不设置分包。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6%)。(提供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承诺书加盖公章)
3)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快递行业类似项目成功案例。(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合同签订金额为单价需提供对应项目结算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供应商参加。(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9)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参与江苏邮政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0)投标人在中标地区须设有服务场所或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在中标地区设立服务场所。(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加盖公章)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注:1、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5、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5.1、购买/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月5日-2024年1月12日,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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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520858862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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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784703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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