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新能源场站智慧基建工程监察系统研究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007077,招标人为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时效性成为重要的生产评估指标。尤其是信息化、智能化项目,数据应用和挖掘更成为项目增值的一种体现。数据智能驱动行业数字化建设和变革已是大趋势,随着科技进步,物联网、5G技术、机器视觉以及人工智能技术的迭代升级,为新能源基建项目的监督管理提供了数字化管控手段。
传统的基建工程管理,主要靠人工跟踪和记录,并利用信息化手段将信息和数据收集和整理起立使用和分析。但这一过程不能保证数据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尤其是在抢工、赶进度的时期,建设过程瞬息万变,如果决策层无法直观、第一时间了解工程现场情况,就无法形成有效的决策和管理能力。
2.1.2工作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项目所在地现行质量评定标准、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及行业主管部门要求。
2.1.3服务地点: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本部及下属单位。
2.2 其他:/
2.3 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国华投资公司针对新能源场站基建工程的智慧化管控需求,通过信息化技术创建智慧基建全过程的管控功能,并利用无人机、摄像头等智能设备实时监控和采集工程现场的状态和进度数据,立体化三维建模,虚拟结合现实的呈现工程现场状态;通过人工智能算法,基于机器视觉采集的图像做好工程安全的监察和预警;通过图像分析及大数据处理技术结合建筑物BIM及图纸数据,实现定期输出工程日报及周报的能力。智慧基建系统建设多个智能管控模块,以提升新能源基建工程的管理效率和安全性,以实现工程管理的标准化、智能化的管理目标。
2.4 项目服务期:项目总工期12个月,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完成设备供货,5个月内完成系统部署、设备安装调试及上线运行,6个月内完成项目初验验收,12个月内完成项目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3级(CMMI3)及以上认证证书(需附网站验证截图)。
(3)投标人所提供的无人机设备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的无人机代理商授权证明文件(不接受项目授权)。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2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依托无人机技术实现电力或新能源发电行业内基建工程信息化应用研究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用户证明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科研设施及装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7-29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8-03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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