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2025年中国铁塔新疆分公司直流远供施工补充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8-16-04A-2025-D-F-D16675】),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2招标预估规模:2640万元(含税),其中施工部分2007万元(含税),材料部分633万元(含税)。
1.3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2月4日。
1.4本次集中招标采用标段招标的方式,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序号 | 标段名称 | 预估含税金额(万元) | 施工费 (万元) | 材料费 (万元) | 实施地域 |
1 | 标段1 | 1517.00 | 1153.00 | 364.00 | 乌鲁木齐、阿勒泰 |
2 | 标段2 | 1123.00 | 854.00 | 269.00 | 吐鲁番、昌吉、哈密、克拉玛依、石河子、奎屯、博州、伊犁、塔城 |
合计 | 2640.00 | 2007.00 | 633.00 | / |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1个。
1.5计划工期:自甲方订单下发之日起,3天内开工,15天内完工。
1.6实施地域:乌鲁木齐、阿勒泰、吐鲁番、昌吉、哈密、克拉玛依、石河子、奎屯、博州、伊犁、塔城。
1.7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1.8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1.9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电缆甲供)】。
1.10保修期:终验合格后24个月。
1.11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折扣报价100%。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否决。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②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有效《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须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注: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0号)规定,自2025年7月1日起实施新标准,对于过渡期中尚未按新办法换证的企业,持有旧版有效期内五级及以上许可证视为满足本项资质要求。
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如投标人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提供最新资质证书及新旧资质对应依据,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投标人资质。
2.4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人员: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人;
(4)特种作业人员: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低压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1人、高处安装、维护、拆除特种作业操作证1人、熔化焊接与热切割特种作业操作证1人。
注:①应提供人员的有效的身份证、资格证书等扫描件。②应提供人员在本单位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官方网站查询截图),社保缴纳主体名称应是投标人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不予认可),社保缴纳证明应有明确的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信息,否则不予认可。③人员证明材料中如涉及所在单位,则所在单位应与投标人一致。④各标段之间人员可以复用。⑤应提供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含施工负责人)的承诺函。
2.5控股及管理关系: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及上级单位列入全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及上级单位列入同类服务的“中国铁塔全国级或公司级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7月28日18时00分至2025年08月04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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