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宁夏分公司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集成型备电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宁夏分公司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集成型备电项目,项目编号:JSZB-2025-15876
1.2 采购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1.6 标段划分:
■不划分
□划分
1.7 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两家,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1.8 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基准价(不含税单价) |
1 | 模块化不间断电源-3KVA UPS | 18 | 元/台 | 4159.29 |
2 | 48V150AH磷酸铁锂电池 | 4 | 元/块 | 6637.17 |
3 | 48V100AH磷酸铁锂电池 | 14 | 元/块 | 4336.28 |
2.1采购范围:本项目采购18个3KVA UPS电源设备、14组100AH锂电池、4组150AH锂电池,详见技术规范书。
2.2项目预估规模:16.22万元(不含税)。
2.3交货期:自订单下达之日起 30日内交货至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具体交货期以供应商实际承诺为准)。
2.4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5保修期:验收合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具体保修期以供应商实际承诺为准)。
2.6交货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2.7产品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并满足采购人技术要求。
3.
3.1依法设立:应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最新版本的营业执照。
3.2发票要求:应答人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承诺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发票,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3业绩要求:应答人须具备自2022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日期为准)承接的至少1份同类项目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注1: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采购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字盖章页(甲乙双方盖章)等;
注2:如为框架协议,还须提供订单或结算单或发票扫描件,单独提供订单或结算单或发票的视为无效业绩,一份框架合同下的多份订单或结算单,仅算一份业绩;
注3:如为单项合同,须至少提供一张对应的发票。
3.4代理商要求: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应答,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应答,产品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应答,若多个代理商针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同时参加本项目,则应答均无效。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主要核心设备(3KVA UPS主机和48V 100AH磷酸铁锂电池)制造商授权书(须体现产品型号、品牌,并加盖制造商公章);若制造商应答须提供关于本项目的制造商资格声明。(制造商应答的审查加盖公章的制造商声明,代理商应答的审查制造商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授权函扫描件)。
3.5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1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9)被中国铁塔列入全国或宁夏铁塔列入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列入全国或宁夏铁塔列入省分公司同类产品“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的;
(11)不同应答人在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3.6不得同时应答:
(1)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应答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应答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8其它要求: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
5.
……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7月28日17时00分至2025年7月3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30513020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angzhen@dlzb.com
电话:010-53340867
QQ:3770324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