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1.88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93.960000万元/年
采购需求:
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南京校区安保服务采购,供应商须为本项目至少配备保安队长1名,保安人员17名,负责全天候门卫管理、校园24小时治安巡逻、重点部位常态性进行安全检查、校园内车辆及停车场管理、楼宇清楼、查门(不含学生宿舍)、协助校园防火巡查、大型活动护卫、突发事件处置护卫工作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9月1日-2028年8月31日。本项目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上一服务合同履行结束后,如供应商无违约情形,且全年服务质量良好,供应商可书面向采购人提出继续合作意向,经采购人认可后,在合同条款不变的情况下,签订下一期服务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应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的评标办法。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在公安机关注册登记,并具有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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