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生公寓窗帘采购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
金:5.865万元 , 招标人为 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其他。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对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南京校区的窗帘进行采购。窗户总长度:255
米,房间数:75 间。窗户数:75+5(即窗帘幅数。拐角大房间两个窗户)窗户宽度:3.2米。拐
角房间另外一个窗户宽3米<窗户总长度:255米(3.2*75+3*5),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学生公寓窗帘采购项目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学生公寓窗帘采购项目: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2024年财
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不满一年的供应商不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或书面声明的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
内(2025年1月-2025年6月)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
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
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参照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执行价格
扣除优惠政策,本项目全部货物制造商为小微企业的,对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提供《中
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
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
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 号第十一条、十二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情形的供应商;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直接控
股、管理关系的;
(4)如本项目接收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
良信用记录。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7-21 09:00到2025-07-25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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