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73500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房屋修缮 |
赤峰市森林消防支队公寓房维修项目(二次) |
1(项)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227350.07 |
227350.07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日内完成全部工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审查时,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用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响应文件内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已申办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住建部要求的最新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响应文件内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及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响应文件内提供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效身份证、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5年0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保信息以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的承诺书》)。注:社保信息查询提供可在人社部门网站上查询的个人参保信息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供应商所在地区未实行社保信息网上查询,可提供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养老保险缴纳个人明细或对账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25日 至 2025年07月31日,每天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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