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商物业:怀铁经开公司管内石门县北站3处客站商铺
三、招商物业基本情况
本次招商网点为怀铁经开公司管内石门县北站3处客站商铺(计3个包件),招商商业网点情况如下:
包件号 |
招商物业名称 |
物业位置 |
物业面积(㎡) |
租赁期限(年) |
免租期 |
经营业态 |
1 |
石门县北站2号经营区(候车室内左侧) |
石门县北站候车室 |
188.5 |
5(含免租期) |
15天 |
餐饮 |
2 |
石门县北站3号经营区(候车室外左侧) |
石门县北站进站区 |
102 |
5(含免租期) |
15天 |
便利店、小件寄存 |
3 |
石门县北站休闲吧 |
石门县北站候车室 |
100 |
5(含免租期) |
15天 |
茶座 |
注:1.网点租赁面积以场地交付确认书为准,如有误差,租金不作调整。
2.网点所需水、电、排污等技术条件及附属设备设施按现状交付,网点装饰装修、消防设施的购置均由中商人自行承担建设及费用。中商人对网点的适用性改造、设施设备的增添和装修方案以及装修的墙体、门窗、通道、所使用的材料,必须征求铁路管理部门同意监管下实施。
3.中商人应根据经营业态,自行进行合理设置和必要的电线路改造,不得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招商物业装修必须达到招商人各业态消防准入条件。中商人必须将招商物业装修方案按程序上报招商人上级主管部门长铁实业公司安技部、集经部,用电安全需达标,装修完毕后由长铁实业公司集经部验收合格,方能正式营业。
4.中商人不得擅自转租转包所中商项目,否则招商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商铺及场地,并不予退还保证金。
5.因网点在车站区域经营,中商人必须服从车站、公安等部门的管理,必须遵守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招商人相关管理制度,必须接受招商人的管理和考核。对不服从管理、发生问题拒不整改的中商人,招商人有权解除合同。
6.中商人须按政府法规办理经营所需一切证照(包含但不限于工商、消防、卫生,证照登记的经营主体与中商人相一致)及所有手续,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中商人如因物业用途或装修改造未得到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导致中商物业未能正常营业,招商人不负任何责任。
四、竞商人资格要求
1.竞商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符合包件业态要求,截止招商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成立运营时间在三年(含)及以上。
2.第1、2号包件竞商人须为连锁品牌的经营主体,品牌使用范围须符合招商包件的业态要求,竞商人可以是品牌方,也可以是被授权方,以上均须提供拟经营品牌的商标注册证书,还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品牌授权使用证明文件。
3.竞商人须承诺在招商车站商业网点经营便利店和餐饮店实行“同城同质同价”。竞商人须明确指定其在城区内开设的一家同品牌连锁便利店、餐饮店作为对标店铺,若其在城区内没有同品牌连锁便利店、餐饮店,也须明确指定城区内开设的一家同业态其他连锁便利店、餐饮店作为对标店铺,保证在招商车站商业网点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务与对标店铺内同种商品按照“具有相同质量的商品或服务应该以相同的价格进行销售”的原则进行销售定价。否则,若因此被旅客投诉并查证属实的,中商人除向旅客退还差价以外,还须按所应当退还的差价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
4.竞商人须承诺在招商车站商业网点经营便利店和餐饮店所售所有商品及服务均明码标价,必须提供不少于2款满足车站旅客需求的大众化普惠便民套餐或商品(如:饮用水、面包、方便面等),否则按违约处理。
5.竞商人须承诺同意配合招商人完成铁路客站商业经营管理信息系统(ERP)建设,该系统完成后,按照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和招商人的要求按时将中商人利用租赁物所从事的经营活动纳入该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否则按违约处理。
6.竞商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与招商人没有任何物业租赁及相关事宜的纠纷,在召开本次招商评审会之前,竞商人在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管内没有商业经营违约、违规等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拖欠租赁费用、水电费等合同中约定所有应缴纳费用等行为)。
五、竞商报名及招商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28日 (8:30-11:30,下午14:30-17:00,非工作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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