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富民厂房3号、4号北侧新建钢结构厂房屋面维修工程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15.4987万元 , 招标人为 昆山市淀山湖镇杨湘富民置业合作
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富民厂房3号、4号北侧新建钢结构厂房屋面维修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富民厂房3号、4号北侧新建钢结构厂房屋面维修工程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富民厂房3号、4号北侧新建钢结构厂房屋面维修工程:
1、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1)-(6)条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7)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提供对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打印件)
(8)投标单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截图,须体现
股东及出资信息)
(9)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10)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三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提供企业
资质证书复印件);
(1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近3个月社保证明)(12)本工程要求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提供拟委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承
诺、关于若中标后不再承接其他项目的承诺函;(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需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
托书(授权人须本公司职员并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社保证明)
注:(1)投标单位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单
位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
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单位为此而产生
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2)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提供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的复印件,且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后方为有效,原件带到招标代理机构备审查后退还,以原
件为准。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资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下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7-16 09:00到2025-07-23 16: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3520858862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uyu@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1784703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