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漠河市阿木尔、龙河服务区改扩建项目已由漠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漠发改〔2025]1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漠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漠河市阿木尔、龙河服务区改扩建项目。
2.2建设地点:漠河市阿木尔、龙河服务区
2.3建设规模:阿木尔服务区:新建业务用房531.55 m、泵房 22.31 m消防水池108m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龙河服务区:对原有2栋建筑进行水、暖、电、装修项目进行改造(1号楼建筑面积484m、2号楼建筑面积480.6m)。
2.4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25年08月16日,竣工日期:2026年08月15日,共365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最高限价:6010503.48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二级)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2025年04月至2025年06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等(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提供相应材料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和管理应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下载时间为2025年07月09日00时00分至2025年07月1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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