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公司2025年网络调优日常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1.2招标内容
1.2.1采购内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公司2025年网络调优日常运维服务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主要包含网络调优、安防系统维护、系统平台技术服务等。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2.2项目规模:预估人民币960万元(含税);
1.2.3框架协议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或框架金额执行完毕(以先到者为准)。
1.2.4交付期:自收到订单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交付调试、验收合格并能正常交付使用。
1.2.5保修期:通过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1.2.6服务地点:湖北省黄石市。
1.3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划分7个份额,本项目投标人少于12个不得开标;
份额 |
中标份额 |
含税预估金额 |
份额分配原则 |
份额一 |
19.27% |
185.00 |
第一中标人 |
份额二 |
18.23% |
175.00 |
第二中标人 |
份额三 |
15.63% |
150.00 |
第三中标人 |
份额四 |
13.54% |
130.00 |
第四中标人 |
份额五 |
12.50% |
120.00 |
第五中标人 |
份额六 |
10.94% |
105.00 |
第六中标人 |
份额七 |
9.90% |
95.00 |
第七中标人 |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折扣限价,折扣限价为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2.1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的类似项目(系统集成服务、运维服务、网络调优)业绩。以单项合同或订单(如提供订单的,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为准,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等。如提供框架或集中采购合同,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并以订单累计含税金额作为该框架或集中采购合同金额计入业绩总额内。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单项合同时间以双方签订落款时间为准,金额以单项合同含税金额为准;框架合同的时间以订单时间为准,金额以订单累计含税金额为准)。
2.1.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2.1.5投标人能够或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2.2人员要求
2.2.1拟派本项目的特种作业人员均必须取得“特种作业许可证”,至少配备2名,其中1名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1名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2.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6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6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6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招标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招标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6月26日10时00分至2025年7月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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