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以询比采购(公开竞标)方式为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顺德区南顺第二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EPC施工项目采购商品混凝土,采购商品混凝土计划使用采购人所承接的工程项目自有资金用于本次采购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1、项目概况
1.1、 顺德区南顺第二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EPC施工项目
该项目位于顺德区乐从镇,施工面积48.46km²,本工程以河涌水质达标、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为目标,以“收污水、堵外水”作为治水总体思路,形成“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动力构建、水生态修复和水智慧管控”的“四位一体”治水工程体系。主要包括排水单元雨污分流工程、市政管网完善工程、存量管网清污分流工程、截流系统改造及防倒灌工程、河涌清淤工程、暗涵整治工程、闸站工程、水系连通工程、小微水体治理提升工程等重点工程内容,计划工期36个月,预计合同总额12.5亿元,资金来源100%政府投资。
2、询比采购范围
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顺德区南顺第二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EPC施工项目商品混凝土供应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商品混凝土 |
C10-C40,包含特殊混凝土 |
立方米 |
140000 |
4、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至工程结束,以使用项目实际订单为准。
5、交货地点
顺德区南顺第二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EPC施工项目施工区域(包含乐从镇镇域);
6、质量要求
详见询比采购文件-第六章 技术规范。
7、付款方式
7.1、材料价款的结算:先货后款,按月结算。结算周期为自然月。响应人凭使用项目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和《收货清单》(当期收货凭证的汇总),以检验合格的数量为结算数量,于供货次月25日前到使用项目办理本期《材料结算单》(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并开具本期结算全额增值税发票。
7.2、结算后次月25日前向响应人支付本期结算款的80%,结算后第二个月25日前向响应人支付本期结算款的17%。(例如:三月供货,四月结算,五月付款80%,六月付款17%)。
7.3、质量保证金:按照使用项目当期应付结算款的3%暂扣,当期货款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质保期为货到现场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30日内由使用项目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费用后一次性返还。
7.4、响应人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发票违法或违反国家税务规定,响应人负完全责任,并赔偿使用项目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7.5、本合同价款以人民币计;支付方式包含银行转账、一年以内(含一年)期的银 行承兑汇票、电建融信、建行E信通等非现金支付供应链金融产品(供应商贴息),在合同执行期间甲方不提供现金,乙方应配合甲方提供符合支付方式要求的银行账户信息。
8、其它
8.1、以上数量为初步设计工程量清单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使用项目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询比采购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响应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佛山市顺德区路桥养护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新广利混凝土有限公司、广东新业混凝土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兆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新翔混凝土有限公司、佛山市华润顺安混凝土有限公司、广东新港兴混凝土有限公司、广东复特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建中混凝土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和乐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佛山市政通混凝土有限公司、佛山市汇江混凝土有限公司、佛山市建通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佛山市恒耀混凝土有限公司。
搅拌站距工地施工任务分布中心点(顺德区水口大道工业一路2号广东鑫骏豪金属加工有限公司)最大运输距离不得超过25公里(竞标响应文件中须附搅拌站至工地中心点的“百度”运输路线截图。该项目自挂网之日起,凡参与询比的供应商与项目现场人员双方确认运距,并进行实测实量,最终将双方确认签字的文件作为询比响应文件的一部分进行上传。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08月0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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