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2025年挖掘恢复劳务分包采购(二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南京兴浦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项目名称:2025年挖掘恢复劳务分包采购(二期)2、项目地点:南京市浦口
区及江北新区3、项目内容:市政道路车行道、人行道及其相关附属设施的挖掘占用恢复及
甲方要求的其它施工内容。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清单。4、质量要
求:合格5、工期:达到以下两种情况之一合同结束:①合同签订起365日;②根据甲方需
求,结算价满50万合同结束。6、本项目合同价:标段一50万元;标段二5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2025年挖掘恢复劳务分包采购(二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5年挖掘恢复劳务分包采购(二期):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法律上
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单位负责人为
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
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承诺书);
2、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
可证(提供加盖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
产考核证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
全生产B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项目负责人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的社保证明材
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6、投标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建筑服务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
书)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投标人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8)有不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的情况。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6-13 09:00到2025-06-20 17:00
售价:人民币100元/套,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6-24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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