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淮安市第四人民医院门诊楼北侧屋面部分防水招标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 招标人为 淮安市第四人民医院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其他。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预算金额:人民币肆万叁仟陆佰柒拾肆元贰角壹分(¥43674.21元) 最高限
价:人民币肆万叁仟陆佰柒拾肆元贰角壹分(¥43674.21元) 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淮安市第四人民医院门诊楼北侧屋面部分防水招标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淮安市第四人民医院门诊楼北侧屋面部分防水招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
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
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
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
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
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1.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特点,规定供应商须具备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
(2)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选派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同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3)供应商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供应商承诺其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
状态;
(5)供应商承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
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6)供应商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建造师)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自2025年1
月1日以来供应商为其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证明;
4.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6-04 09:00到2025-06-11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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