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测绘仪器年检。
1.2采购人:山西焦化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根据《测绘法》第39条规定及测绘资质延续的需求、结合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对测绘资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的要求及山焦设计院院委会研究决定、本着保障资质有效、尽量节约投资的原则,为确保测绘质量、保证测绘仪器的精度及准确性,延长使用寿命,保障工程质量与安全,仅对我院注册使用的四套设备(2套全站仪、1套RTK、1套水准仪)进行年度检验,明细见附件。概况:根据《测绘法》第39条规定及测绘资质延续的需求、结合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对测绘资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的要求及采购人决定、本着保障资质有效、尽量节约投资的原则,为确保测绘质量、保证测绘仪器的精度及准确性,延长使用寿命,保障工程质量与安全,仅对我院注册使用的四套设备进行年度检验。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2套全站仪、1套RTK、1套水准仪年度检验。
2.2服务期限:30个工作日内。
2.3服务地点:山西省。
2.4其他要求:无。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质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质要求:无
(2)项目负责人:无。
(3)财务要求:无。
(4)业绩要求:无。
(5)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事业单位除外);供应商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报告);
(6)其他要求:无。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我公司上级主管单位或我公司暂停、取消供应或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由采购人自行查询)。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其他禁止情形:无。
4.成果补偿
本次采购对未成交供应商的经济、技术成果不予补偿。
5.采购文件获取
5.1获取时间:2025年6月3日10:00至2025年6月6日18: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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