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成品油及化工产品检测服务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资金:35.985万元 , 招标人为 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
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检测机构对所列成品油、化工产品进行取样、检测,所列产品计划年检测次数
见下表,每项检测时间、取样地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最终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对项目需
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成品油及化工产品检测服务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成品油及化工产品检测服务:
1、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市场监管总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认定)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
会认可(CNAS认可),并具备相应的成品油涉税产品检测能力;提供CMA认定证书、CNAS认
可证书、检测能力附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
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度的不需提供);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税收相关材料是指:近期主管税务部门
出具的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税收缴款证明。社保相关材料是指:近期在人社部
门或税务机关或银行缴纳社保的凭证);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转包;除非得到采购人书面同意,成交
供应商不得将部分检测服务分包他人;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5-28 08:30到2025-06-04 18: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iaomin@dlzb.com
电话:010-88716602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