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 |||
怀柔区村庄供水站标准化改造提升(二期)工程(招标项目编号:S11),已由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批准(关于审定《怀柔区村庄供水站标准化改造提升(二期)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政府部门文〔2025〕567号)),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出资比例:100%),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为北京市, 招标人为 北京市怀柔区供水管理中心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
招标类别:勘察招标 | |||
投资额:2857.12万元 | |||
施工图设计批准机关:/ | |||
施工图初步设计批准文名称:/ | |||
施工图初步设计批准文编号:/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项目规模:主要工程内容涉及6个镇乡14个行政村的20座供水站(喇叭沟门乡:中榆树甸村、下河北村;汤河口镇:许营村、大栅子村、小黄塘村、大黄塘村、古石沟门村;九渡河镇:黄花镇村;雁栖镇:大地村;桥梓镇:东凤山村、岐庄村;琉璃庙镇:青石岭村、双文铺村、老公营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水源井5座、翻建供水站20座、翻建高位水池3座、新建清水池8座、铺设供水管线1689米。 |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 |||
S110000A001041268001001怀柔区村庄供水站标准化改造提升(二期)工程 | |||
标段(包)内容:(1)工程范围:主要工程内容涉及6个镇乡14个行政村的20座供水站(喇叭沟门乡:中榆树甸村、下河北村;汤河口镇:许营村、大栅子村、小黄塘村、大黄塘村、古石沟门村;九渡河镇:黄花镇村;雁栖镇:大地村;桥梓镇:东凤山村、岐庄村;琉璃庙镇:青石岭村、双文铺村、老公营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水源井5座、翻建供水站20座、翻建高位水池3座、新建清水池8座、铺设供水管线1689米。(2)阶段范围:包括详细勘察阶段和施工配合阶段的相关服务。(3)工作范围:包括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提供技术交底、施工配合、竣工验收和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服务。 | |||
建设地点:北京市怀柔区6个镇乡14个行政村的20座供水站(喇叭沟门乡:中榆树甸村、下河北村;汤河口镇:许营村、大栅子村、小黄塘村、大黄塘村、古石沟门村;九渡河镇:黄花镇村;雁栖镇:大地村;桥梓镇:东凤山村、岐庄村;琉璃庙镇:青石岭村、双文铺村、老公营村) | |||
合同估算价:0元 | |||
计划工期: | |||
建筑面积:/ | |||
建筑高度:/ | |||
其它说明:详细勘察阶段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施工配合及其他服务时间:至工程竣工验收止。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S110000A001041268001001怀柔区村庄供水站标准化改造提升(二期)工程 | |||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岩土工程(勘察)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 与 工程测量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 与 水文地质勘察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勘察 资质。 | |||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经审计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 |||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年/月/日至/年/月/日)须至少具有/项已完成/勘察业绩。 | |||
(4)信誉要求: | |||
①投标人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 |||
②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
③投标人未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
④投标人未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6月17日至2025年6月16日)发生重大勘察质量问题; | |||
⑤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 |||
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和“信用中国(北京)”网站(http://creditbj.jxj.beijing.gov.cn/credit-portal/)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 |||
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单位、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 |||
⑧/ | |||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 |||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
①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拟投入的主要技术和管理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 |||
②/ | |||
(7)勘察设备要求:/ | |||
(8)其他要求:/ | |||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 |||
联合体要求 | |||
①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 |||
②联合体组成单位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 (3)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自的工作内容和职责; (4)联合体成员单位只需提供该成员单位资质范围对应的且由该成员单位分工负责的工程业绩; (5)如联合体协议中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两家成员单位同时具备相同专业勘察资质时,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
4.招标文件获取 |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5月26日16时00分至2025年06月03日16时0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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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微
手机:13661206674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yangwei@dlzb.com
电话:010-53341358
QQ:201052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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