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衡水市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新能源公交车购置(第二批)招标人为衡水市公共交通服务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购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衡水市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新能源公交车购置(第二批)。2、购置内容:新能源公交车一批,详见招标文件。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供货完成 。5、质量标准:合格。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新能源公交车一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与本项目所需设备生产或销售相关的供应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2)、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投标;(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5)、本项目属于预招标项目,存在无法实施的未知风险,参加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投标时应当提交已知风险承诺书(投标文件中须附已知风险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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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2-25 09:00至2025-03-01 09: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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