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铜鼓县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及移民安置房建设EPC项目 已由 铜鼓县发改委铜发改字 72号 批准建设 , 招标人 为 江西铜鼓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 源为 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工程 的 勘察、设计、采购、 施工 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江西铜鼓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标准化厂房建设:新建标准化厂房100116平方米,办公楼及附属用房15022平方米,员工宿舍20400平方米及厂区道路的硬化、绿化、亮化等,总建筑面积135538平方米。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1995.26万元。
江西铜鼓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移民安置房建设:新建安置房、办公用房及道路硬化、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建筑面积8882.62平方米。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280万元;资金来源:整合扶贫资金及自筹。
2.2招标范围:勘察、初步设计报告、概算、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期间设备的安全防护、施工均由中标单位完成(不包括监理工作)。
2.3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23275.26万元,总面建筑积:144420.6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3.1.2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3 外埠来赣投标人(承担本项目施工的单位提供)应根据赣建办【2017】14号文规定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和单项工程投标登记并通过审核(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编入到投标文件中);
3.1.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担本项目施工的单位提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及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可由施工项目经理担任)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 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 ;
3.2.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及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
3.2.4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类高级工程师职称证;
3.2.5拟派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安全员(具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有效的上岗证书(或培训证)。
3.3 财务要求:
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承诺书(承诺书需各单位都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告仅需施工方提供)。
3.4其它要求: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 须 递交投标保证金 汇款 凭证 。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投标。 联合投标由一个设计单位、一个施工单位组成。须提供联合协议书,施工单位为牵头人。
3.6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4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11 月 22 日 09 : 30 时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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