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阳分行金运支行营业用房装修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沈阳分行金运支行营业用房装修项目;
招标单位: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1名中标人;
招标范围: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金运支行营业用房装修工程;
建设地点:沈阳市;
计划工期:工期45天(自施工开工之日起45天内施工完毕,含办理开、竣工手续时间),春节法定假期8天不计入施工期;
计划投资(招标控制价):71万元(不含税);
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沈阳分行金运支行营业用房装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截止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供应商或其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
(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六)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情形的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
1.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20%;
3.同时被第三方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直接持有股权,比例超过20%(国家控股的投标人除外);
4.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等主要人员之一为同一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主要人员信息”名单为准)。
(七)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及最近三个月为授权代理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八)供应商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之一即可: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2)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
(九)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十)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26日9时00分至2025年1月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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