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潢川县产业集聚区科创园及国道节点绿化工程已经批准,招标人为潢川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潢川县产业集聚区科创园及国道节点绿化工程;
2.2、招标编号:ZYZB;
2.3、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2.4、总投资额:13835252.35元
2.5、建设地点:潢川县;
2.6、项目概况:本项目对潢川县产业集聚区科创园及G312国道节点绿化提升工程,其中:1、科创园:进行场地清理、种植土回填、乔灌木、竹类、时令花卉及地被栽植、草坪铺种等;2、G312国道节点:夏小庄村至黄国路交叉口,沿线进行11个节点绿化,进行各节点场地清理、种植土回填、乔灌木及地被栽植、草坪铺种、景石摆置等。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8、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所有内容;
2.9、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10、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
2.1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12、评标方式:全流程电子化评标方式;
2.13、定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2.1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备与从事园林绿化工程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条件;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拟派人员须为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并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2024年以来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
3.4财务要求:近三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2022、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3.5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截图。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投标须知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方式。……
五、投标保证金缴纳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
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缴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缴纳日期: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8月30日09:30分前。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8月1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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