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潢川县公共服务大厅停车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潢川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为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GZZB-2024-04-20
2.2工程名称:潢川县公共服务大厅停车场工程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建设地点:潢川县公共服务大厅
2.5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潢川县公共服务大厅停车场,包含停车场市政和绿化部分。(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6总投资额:3045763.46元
2.7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具体标段内容如下:
2.9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所有内容;
2.10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
2.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2评标办法:全流程电子化评标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拟任项目经理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提供至投标截止之日止近6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的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3.4 财务要求:近三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2022、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3.5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需在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投标须知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方式。
5、投标保证金缴纳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缴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2缴纳日期:2024年4月28日00:00分至2024年5月22日09:3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的下载时间: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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