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三明市人民检察院附属楼内部设施修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3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JZB2024-121
项目名称:三明市人民检察院附属楼内部设施修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4306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4306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
招标内容及要求 |
采购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三明市人民检察院附属楼内部设施修缮项目 |
一项 |
284306.00 元 |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
福建省三明市人民检察院 |
张先生 |
0598-7996861 |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①供应商必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预算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④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2.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供应商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取得临时执业资格证书的建造师,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若有变更以建设行政主管变更记录为准),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4.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9日 至 2024年07月26日,每天8:30至11:30,下午15: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372007275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yanmin@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3975726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