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延安卷烟厂醇化库及叉抱车充电房线路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RC-Z)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延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延安卷烟厂醇化库及叉抱车充电房线路维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延安卷烟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包含叉抱车充电房电气线路维修和醇化库线路维修两部分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延安卷烟厂醇化库及叉抱车充电房线路维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延安卷烟厂醇化库及叉抱车充电房线路维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相关证明;
3.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并在本单位注册;提供项目负责人2024年6月至2025年5月(近一年内)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提供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
3.5投标人资质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执业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可查询,投标人提供以上网站相关内容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3.6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不得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没有被执行的行贿犯罪记录内容查询结果截图;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控股、管理关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截图须包含法定代表人姓名、经营范围、股东及出资信息等内容(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
3.8对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的单位,禁入期内禁止参与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7月29日09时00分到2025年08月04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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