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海盐县城乡污水管网提升连通工程-污水主管网连通工程一期(G525国道)已由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盐发改投【2022】50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列为 100% ,项目业主为海盐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海盐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一标段)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监理服务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约45145.26万元(其中本次招标建安工程费暂按16060万元计取,一标段建安工程费9580万元、二标段建安工程费6480万元),建设规模:海盐县城乡污水管网提升连通工程-污水主管网连通工程一期(G525国道)共分两个标段实施,具体为:一标段为G525国道(外围3号泵站-外围2号泵站)污水管线,配套建设提升武原外围3号泵站1座;二标段为G525国道(嘉南线-外围3号泵站)污水管线,配套建设提升通元3号泵站1座。
2.2招标范围:海盐县城乡污水管网提升连通工程-污水主管网连通工程一期(G525国道)各标段施工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监理服务。
2.3监理服务期:每个标段均为整个工程施工期间(开工-竣工验收)。
2.4标段划分:共分二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省外企业备案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
3.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省外企业总监备案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其他:
3.5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本公告附表“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4.招投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6 月 28 日 9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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