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2025年城区堵点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交易发起人海安市城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海安市2025年城区堵点改造提升工程监理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海安市万星路与安泰路交叉口
2.2 工程规模:海安市2025年城区堵点改造提升工程,海安市万星路与安泰路交叉口,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通信工程、路灯工程等,施工合同估算价约405万元。
2.3 招标范围:海安市2025年城区堵点改造提升工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土方、道路、雨污水、交通工程、电气照明、绿化等监理,具体监理范围以交易发起人确认的范围为准。
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安全环境文明施工管理,合同、信息管理以及协调工作等。
(2)工程施工竣工资料审核、竣工结算初审。
(3)协助交易发起人做好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服务等的招投标工作。
(4)协助交易发起人做好工程资料的归档工作。
(5)每天需把隐蔽工程、重点工序等影像资料报给交易发起人。
(6)监理人须每天详细记录监理日志(含材料进场记录等)、旁站记录等。
(7)监理人发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后,需附相应问题的闭环检查记录。
(8)监理人须提供《监理规划》、相应的《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总结等,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报交易发起人。
2.4 监理服务期:自工程实际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含保修期监督),施工工期暂估:2个月,具体施工工期以项目实际施工期为准。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约10.692万元,最高投标费率为2.6400%。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3.交易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2023年07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4年07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交易发起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交易响应人因安全生产事故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2 本次招标要求交易响应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对交易响应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必须具有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3.5 本次招标对交易响应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 。
3.6 本次招标对交易响应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 。
3.7 本次招标对交易响应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海安市地区范围内最多可同时在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含本项目),但须提供原在建项目建设单位的书面同 意。中标后,该总监理工程师再承接其他监理项目时,须得到本单位的书面同意。
3.8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 无 。
3.9 其它要求:(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3)总监相关注册证书;(4)授权委托书;(5)交易响应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代理人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交易响应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交易响应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6)交易响应人承诺函;(7)交易响应人承诺书;
3.10 交易响应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日当天“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名单为准。
3.11 监理项目部要求:
一、人员配置要求:
施工阶段监理单位派驻到现场的监理项目部人员应符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的公告((2017)第 35 号)等文件要求,除总监外,其他监理人员相应的资格证书在合同签订时提供,且必须与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备案人员一致。具体要求:
1、总监:1名,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中标后总监理工程师须常驻施工现场,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身体条件不允许除外),否则交易发起人有权中止合同。
2、专业监理工程师:1 名,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专监与总监不得同时缺岗,需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监理员:1 名,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4、说明:上述人员配备为最低限度要求,监理证书应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中标单位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投入人员,所有监理人员均须在交易响应人注册,身体健康,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当人员不能满足工程进展要求时,交易发起人有权要求增加相应专业监理员或更换有关监理人员。在施工不同阶段,及时更换相应专业的监理员到施工现场。合同签订后按合同约定的人员不得随意更换(除监理员可根据不同施工阶段调换相应专业的监理人员外),每更换一人,监理人须向委托人支付2000元/人的违约金。
监理人员必须为中标人的正式职工,提供签订合同前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和有效劳动合同交至委托人。
二、驻现场具体时间要求:
1、总监:除按相关规范要求做好日常监理工作,并按每月不少于当月施工天数的30%驻现场管理,并参与考勤。
2、专监:根据施工进度安排监理人员常驻现场,并按每月不少于当月施工天数的90%驻现场管理,并参与考勤。若现场有施工,监理人员必须保证到位。
3、监理员:常驻现场。
4、总监专监不得同天缺岗。
5、项目开工后,现场监理人员须在考勤时段内(7:00~8:30签到,11:00-11:30签退;下午13:00-14:30签到,17:00-19:00签退)考勤,只有签到(或只有签退)均视为缺勤,且每天工作不少于8小时(夏季考勤时间可根据现场实际施工时间进行调整,但每天累计工作不少于8小时)。甲方对施工现场考勤时间段另有安排的,从其安排。每月底报送下月现场人员值班安排表。
6、监理人员请假一天以上需书面申请,报交易发起人代表审批;一天以内(不含一天)以微信、短信等留痕方式请假。如因伤病需请假,须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证明材料。
7、备案要求:中标通知书签发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备案,否则交易发起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监理单位派驻现场人员必须为备案人员,并按要求参加考勤。监理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备案人员不到位视为严重违约,交易发起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追究监理单位违约责任。
三、对缺勤的违约处理考核及其他相关规定:
1、详见合同附件《监理违约责任一览表》。
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交易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交易响应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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