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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2021年棚户区改造和谐小区A、C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地区:绥化市 日期:2024-03-27 资质要求:房地产开发 打印 分享 距离截止剩余: 6 12小时 52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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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2021年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和谐小区A、C栋项目施工
2.2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 15474.0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35204.37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34274.46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22811.75平方米,商服建筑面积 11462.71平方米(包括:1#楼建筑面积 10462.95 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6419.82 平方米,商服建筑面积 4043.13 平方米;2#楼建筑面积 16528.86 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11976.33 平方米,商服建筑面积 4552.53 平方米;3#楼建筑面积 7282.65 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4415.60 平方米,商服建筑面积 2867.0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929.91 平方米。
配套建设室外采暖外网、电力设施、给排水管网及消防设施等基础配套设施工程,并建设室外硬化工程 3457.16 平方米,室外道路工程 1173.80 平方米,绿化工程 2630.58 平方米。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5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共计244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4建设地点:绥化市明水县市场街与团结路交汇处东北角;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列范围内包含的全部内容及后期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期维保等;
2.7招标控制价:79,492,657.55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1.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资质证书。
3.1.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包含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3.2.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3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本项目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状态为准);
3.2.4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的连续三个月(2024年01月至2024年03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未提供社保信息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2.5投标人拟派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的要求,不得低于房屋建筑工程规定的配备标准。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近3年指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前,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落款日期为准;行贿犯罪记录指判决结果为行贿犯罪的情形),否则将被拒绝投标。[投标人应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4.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将被拒绝投标(已被解除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惩戒的除外)。[投标人应自行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进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4.3投标期间,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因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结果为准)。
3.4.4投标人近三年不得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并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4.5潜在投标人一经确定中标,小班子成员不得随意更换(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未处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管理期间,近三年内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含围标串标、质量安全事故等)。(投标人须提供承诺)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6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下载时间为2024年03月27日17时00分至2024年04月0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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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微
手机:13661206674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yangwei@dlzb.com
电话:010-53341358
QQ:2010523215

 
附件下载: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2021年棚户区改造和谐小区A、C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pdf
 
甲方印象: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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