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售卖截至时间:2025-08-08 17:00:00
(吉林公司)大唐长春二热“退城进郊”2×660MW 煤电项目脱
硫废水零排放处理系统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大唐长春二热“退城进郊”2×660MW 煤电项目招标人为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第二热电分公司,最终用户为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第二热电分公
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2:8。该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脱硫废水零排放处理系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02508JLERFGS-W001
2.2 建设地点:吉林省德惠市米沙子镇循环经济产业园
2.3 建设规模:1320MW
2.4 建设工期:本项目计划2025 年开工建设,2027 年投产。
2.5 设备名称:脱硫废水零排放处理系统
2.6 数 量:2 套
2.7 技术规格:脱硫废水处理采用“低温多效闪蒸浓缩+高温烟气旁路烟道蒸发”处理工艺,总处理能力为20m3/h,设置2 套闪蒸浓缩系统,采用两列布置,按2×10m3/h 设计;设置2 套高温旁路烟气蒸发装置,按2×3m3/h 设计,可最终实现电厂脱硫废水零排放。
2.8 招标范围:包括整套脱硫废水零排放处理系统的设计、制造、采购、运输,并配合系统的施工、安装、监造、调试、试运行、试验检验、消缺和最终交
付等工作,以及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技术服务(含参与性能试验、技术服务、
培训等)。
2.9 交货地点:德惠市米沙子镇循环经济产业园大唐长春二热“退城进郊”2×660MW 煤电项目施工现场
2.10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6 个月内,具备交货条件,具体以招标方通知为准,确保满足项目工期要求。
2.11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或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10 年(自2015 年1 月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660MW 及以上容量机组脱硫废水零排放处理系统(采用“三效闪蒸”系统或旋转喷雾干燥系统)2 个及以上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
要求的相关内容页。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 特别说明
3.3.1 具备与本次招标项目同品类的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准入供应商资格的投标人,视为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如采用资格后审)已通过初步评审,但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其他评审标准需满足本次招标文件要
求;未具备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准入供应商资格的投标人,需满足本次招标文
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通过初步评审后,方可进入详细评
审阶段。
3.3.2 参与本次投标且未在准入白名单内的投标人若通过本次招标初步评审,则补充到相应品类白名单内,有效期与最新公示的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准入供
应商名单有效期保持一致。
3.3.3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
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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