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420****************、采购计划备案号:********、项目名称:中心食堂维修改造项目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预算金额:********(万元)6、最高限价:124.********(万元)7、采购需求:食堂维修改造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50个日历日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不与拟派技术负责人或驻场安全员为同一人;拟派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劳动合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1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项目经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必须保证其提交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若供应商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承诺函、声明函等内容不实的一同视为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其他影响采购结果的情形,采购人将上报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取消其成交资格;如合同已签订,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供应商的损失自行承担,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赔偿责任。(提供书面承诺函) (4)如国家法律###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提供书面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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