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哈尔滨工程大学第二十一公寓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工信部规函【2024】35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哈尔滨工程大学,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学校自筹等,项目合计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洁具供货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工程大学第二十一学生公寓建设项目洁具供货及安装。
2.2交货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21号(哈尔滨工程大学校园内)。
2.3建设规模:哈尔滨工程大学第二十一学生公寓洁具供货及安装。
2.4交货期:2025年9月28日到2025年10月31日;安装期:45天,具体时间由招标人根据工程项目进展情况确定。
2.5招标范围:货物清单范围内的所有材料(包括整体卫浴、蹲便、地面式液压脚踏阀、分体感应式小便器、无障碍分体感应式小便器、小便器感应器、无障碍坐便器、无障碍面盆、台式面盆、立柱面盆、拖布池、单冷龙头、感应龙头、洗衣机专用龙头、拖布池龙头等)供货及整体卫浴安装。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产品验收质量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53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1.2本次招标针对拟采购的货物接受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参与投标。如为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制造商的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无效);拟供货物为同一制造商的不同投标人中只接受一个投标人参与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或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2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2.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
3.2.3投标人被列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建筑领域欠薪企业公示名单”且未完成整改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时间为2025年07月30日09时00分至2025年08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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