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赵家桥河清淤工程已由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数据局以关于赵家桥河清淤工程立项的批复 锡新数投许〔2025〕46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资金:100.0%,项目法人和招标人均为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赵家桥河清淤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项目起点位于香泾浜,终点位于机场支路。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
本工程对赵家桥河现状淤泥进行清淤,清淤起点为香泾浜,终点为机场支路,总长约2.78km。采用水力冲淤方式,疏浚方量约43384.5m3,现状坍塌护岸修复,现状河道两侧主要为浆砌块石直立式护岸、自嵌块护岸、悬臂式挡墙。其中新梅路村安桥上下游为砖砌悬臂式挡墙,目前已坍塌,本工程对现状坍塌护岸进行修复,修复长度 35m,结构为C30钢筋砼悬臂式挡墙,墙顶高程为5.6m,墙高3.6m,底板长3.8m。由于本工程沿线浆砌块石护岸年代久远,本工程采用干河水力冲淤,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导致现状护岸坍塌,因此本阶段考虑部分护岸坍塌工程量暂估115m,考虑块石来源有限且施工工期较久,护岸坍塌恢复采用C30钢筋砼悬臂式挡。工程等别为Ⅳ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 4 级,临时建筑物按5级。项目总投资金额约:1200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招标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本合同对应投资金额约:580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工期为11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令为准。工期每拖延一天的赔偿金额是以中标价的千分之五来计算,上限为合同价的3%。
2.5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达到合格标准。若工程质量达不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承包人整改至合格,并向业主按中标价的3%支付违约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且财务审计报告反映各年度均无亏损。如投标人为2023年或2024年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投标当月前三个月连续财务报表,且财务报表反映各月度均无亏损。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满三个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6)其他人员要求:提供投标人项目部所有成员(至少需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附项目部成员名单)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指《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5年4月-2025年6月三个月的缴费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4月-2025年6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其中,项目经理年龄不应超过65周岁,已退休但未满65周岁人员可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证明,其他人员年龄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不得在其他项目任职。
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无在建工程”要求:无在建工程承诺函在第 8 章投标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承诺函”中提供,虽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投标条件的情形及证明材料在“(四)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中提供。其中具有在建工程时符合投标条件的情形及证明材料如下:
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附在投标文件中),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注:在建工程是指在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
(7)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提供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负责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专职安全员C证),且在有效期内。
(8)信用等级要求:/。
(9)施工设备要求:/。
(10)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查询到严重失信或在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②、根据《高新区(新吴区)政府投资项目履约考核办法》相关规定,通号工程局集团城建工程有限公司在区建管中心2025年第二季度工程项目履约考核中履约不力被列入考核处理名单,该单位在限制时间段内不得参与本招标人的项目投标:通号工程局集团城建工程有限公司,限制参与中心项目投标3个月(2025.7.9-2025.10.8)。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8月4日24时00分为招标文件发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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