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丽水分公司2025年景宁、松阳城西通信枢纽楼配电改造工程设计服务项目,本采购项目估算为:【7.43】万元(【含税】)。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景宁、松阳城西通信枢纽楼配电改造工程高压部分的设计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景宁、松阳城西通信枢纽楼的勘察测量、施工图设计、设计交底、施工图预算编制等设计服务。】。
1.2.2续签计划:【无】。1.2.3设计周期: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勘察测量、施工图设计、设计交底、施工图预算编制等设计服务并由甲方验收通过及审计完成。
1.2.4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设计规范。
1.2.5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验收标准。
1.2.6本项目【划分】标包,标包划分具体如下:
标包 |
采购内容 |
服务地点 |
采购估算金额(万元/含税) |
成交供应商数量 |
1 |
景宁通信枢纽楼配电改造工程高压部分的设计服务 |
浙江省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复兴西路59号 |
3.88 |
1个 |
2 |
松阳城西通信枢纽楼配电改造工程高压部分的设计服务 |
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新华路48号 |
3.55 |
1个 |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2】个。
1.2.7本项目与成交供应商的签约总金额为各标包响应金额*100%。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标包1最高响应总价限价为3.66万元(不含税),标包2最高响应总价限价为3.34万元(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总价报价高于各标包最高响应总价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适用所有标包)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1.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5供应商需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专业资质)送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如提供旧版资质,新旧资质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对应关系进行认可。(设置该资格项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
2.1.6供应商拟派设计负责人需具有注册在供应商单位的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证书。
2.1.7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起至询比公告发布之日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不少于【1个】的【通信工程设计类】项目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且按如下规定评审:①供应商须提供合同证明材料,至少提供a、b两种方式中的一种。a:如为单项合同,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包括首页、内容页、合同金额(如有)和签章页。b:如为框架合同,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及相应的订单或发票或业主出具的结算证明材料。②所有业绩合同均以合同签订日期或合同正文载明的日期两者中较早者计入评审。合同正文或签章页均无时间的,不予认可。)。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采购人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29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8月1日23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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