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包条件
本发包项目[慈溪市排水有限公司部分泵站钢棚改造](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慈溪市排水有限公司],发包人为[慈溪市排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发包。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慈溪市]
2.2标段:[1个]
2.3规模及合同估算价:[慈东3#、慈东4#、慈东5#、观海卫8#、东3#、东4#、东5#、西1#、西4#钢棚改造。工程造价约 26 万元。]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发包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3.竞标人资格要求
3.1竞标人须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无第二章竞标人须知1.4.3竞标无效情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竞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1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
3.4拟派项目经理任职情况必须符合《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配备管理方法〉的通知》(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规定,且无在建项目。
3.5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4.发包文件的获取、时间
获取截止时间至[ 2025 ]年[ 8 ]月[ 5 ]日[ 17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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