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开平润福供水有限公司供水设施施工(招标编号:2025-07-003),已由开平润福供水有限公司批准,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开平润福供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开平润福供水有限公司供水设施施工项目。
2.2项目总预算:最高人民币580万元(含税),以实际发生为准。
2.3合同期限:2025年9月26日至2027年12月31日,或合同期内发包项目金额达到预计工程总金额等于或大于580万元(含税)时可终止合同。在合同期限内,开平润福供水有限公司供水设施施工服务由中标人提供。在合同履行期限内招标人将按季度或不定期对中标人进行评价(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当中标人被评为“不合格”时,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招标人供水范围内的自来水管道安装、改造和维修服务,制水厂、中途加压泵站、办公楼等场所的改扩建和维护,以及相关的管坑的开挖和修复。中标人提供管道安装施工、基础设施的建设、维修、协调、人员安排、设备、运输、吊装、仓贮等施工工作。招标人提供主材,包括但不限于水表、给水管材、管件、阀门等。详见用户需求书。若招标人在采购过程中遇到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情形,则由招标人按法定程序处理。
2.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6 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或标包。
2.7中标单位家数:1家。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j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k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江建〔2019〕356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 C 级或以上的企业。
3.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52号)、《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企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信息登记相关工作的通知》和江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企业信息进粤登记有关查验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报价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3.5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6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投标人承诺在经营活动中未被江门市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承诺函)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4.投标注意事项
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时间及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4.2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30日9:00至2025年8月5日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按5.2条操作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开平润福供水有限公司供水设施施工(招标编号:2025-07-003),已由开平润福供水有限公司批准,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开平润福供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开平润福供水有限公司供水设施施工项目。
2.2项目总预算:最高人民币580万元(含税),以实际发生为准。
2.3合同期限:2025年9月26日至2027年12月31日,或合同期内发包项目金额达到预计工程总金额等于或大于580万元(含税)时可终止合同。在合同期限内,开平润福供水有限公司供水设施施工服务由中标人提供。在合同履行期限内招标人将按季度或不定期对中标人进行评价(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当中标人被评为“不合格”时,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招标人供水范围内的自来水管道安装、改造和维修服务,制水厂、中途加压泵站、办公楼等场所的改扩建和维护,以及相关的管坑的开挖和修复。中标人提供管道安装施工、基础设施的建设、维修、协调、人员安排、设备、运输、吊装、仓贮等施工工作。招标人提供主材,包括但不限于水表、给水管材、管件、阀门等。详见用户需求书。若招标人在采购过程中遇到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情形,则由招标人按法定程序处理。
2.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6 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或标包。
2.7中标单位家数:1家。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j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k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江建〔2019〕356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 C 级或以上的企业。
3.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52号)、《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企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信息登记相关工作的通知》和江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企业信息进粤登记有关查验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报价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3.5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6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投标人承诺在经营活动中未被江门市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承诺函)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4.投标注意事项
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时间及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4.2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30日9:00至2025年8月5日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按5.2条操作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闫敏
手机:1372007275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yanmin@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3975726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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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400-111-8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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