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内蒙古公司鄂温克电厂1号脱硫CEMS系统升级改造物资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306998,招标人为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公司鄂温克电厂,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内蒙古电力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1.1项目概况:鄂温克电厂一期工程安装两台600MW超临界燃煤空冷汽轮发电机组,电力通过500kV输电线路送入东北电网。同步配套建设2套湿式石灰石—石膏法烟气脱硫装置。锅炉、汽轮机、发电机分别由哈尔滨锅炉厂、哈尔滨汽轮机厂和哈尔滨电机厂设计生产,DCS采用国能智深控制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分散控制系统。
2.1.2招标范围:鄂温克电厂1号脱硫CEMS系统升级改造。根据最新环保标准在1号脱硫烟气出/入口分别安装一套CEMS在线监测设施,用于检测烟气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含量、湿度、温度、压力、流量;负责全套设备的设计、供货、安装、调试及环保验收工作,满足现行环保各项标准要求。
2.1.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60日内 。
2.1.4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鄂温克旗锡尼河东苏木鄂温克电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合同内容包含烟气在线监测设备(或CEMS系统)的销售(或供货)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制造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7-3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8-04 16:00: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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