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用车询比采购公告
一 项目概况与项目内容
1、采购人: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招标中心
3、项目编号:CNGZB-2025-841
4、项目名称: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用车采购
5、采购内容: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皮卡 |
辆 |
5 |
2.3T及以上,四驱手动 |
6、交货期/工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
7、交货/工程/服务地点:拉萨市墨竹工卡县甲玛乡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8、最高响应报价为:110万元,供应商的响应总价不得高于最高响应报价,否则视为无效。
9、供应商资格条件:
9.1资质要求:
(1)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9.2业绩要求:
无
9.3信誉要求:
(1)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最近三年内未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3)未被列入中国黄金集团公司“黑名单”且处于制裁期。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4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9.5本次询比采购接受代理商及经销商报价。
品牌授权、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所供车辆须为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中的合格产品、CCC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ISO9001质量认证书、提供品牌授权书、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及原厂独立生产的书面承诺。
供应商为代理商的情况,须提供生产厂家为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共同参与,否则作无效处理。(如代理商和经销商同时参与,以代理商为准)。
供应商为经销商的情况,须提供生产厂家对经销商颁发的有效经销商证书等证明材料。
9.6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由评审小组在评审时进行审查)。
请务必将所有与资格审查有关的资料在首页目录中注明页码。
二 询比文件的获取
1、询比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2、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7月23日下午16:00时前(北京时间)……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iaomin@dlzb.com
电话:010-88716602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