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谈话室建设改造询比采购公告
本采购项目 标准谈话室建设改造 已批准实施,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为 中核第七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集采机构为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按照集团公司《关于开展标准谈话室建设工作的通知》(中核纪监2025年3号)、中国原子能纪委有关要求和公司第5次党委会安排部署,决定在公司建设标准谈话室。建设地点在公司科研楼一层106室,具体方案及清单详见附件。
2.1 采购范围:本次采购主要包含谈话室的装修改造、通风设施改造、桌椅配置、相关仪器设备及备品安装等,监控室的配套设备及其安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相关服务。
2.3 服务地点: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唐槐产业园马练营路311号;
2.4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说明技术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
3.1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采购相关内容。
3.2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电子智能化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 廉洁及相关要求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人的廉洁及相关要求(格式详见第六章其他要求(一)和(二))。3.5 其他要求:
?8?3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身份参加应答的供应商可不提供;
?8?3 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3 未被列入集团公司或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暂停供应商清单(如有)或黑灰名单(如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
注:应答人需提供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如截图不准确或不清晰的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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