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截止时间:2025-07-31 14:35:00
南沙明珠湾区跨江通道工程(首期段)监测灵山工区材料采购
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所属项目南沙明珠湾区跨江通道工程(首期段)监测项目已由所属地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监测仪器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广州南沙区。本项目自动化监测工作区域及内容包括:监测、桩基完整性和实体检测等。
2.2招标内容
本次采购为灵山工区,内容为本项目自动化监测工作区域及内容包括:监测材料及仪器仪表等。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所有货物质量应满足相关规范标准和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公司成立时间应为3年以上。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提供2023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5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体系认证要求:无
(5)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出口管制合规。【投标人】知晓【招标人】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5每个投标人仅能参与一个包件的投标。
3.6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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