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山西省分公司2025年雄忻高铁(山西段)隧道公网覆盖项目可研及设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编号:【04-11-04A-2025-D-F-D18271C01】),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建设资金由【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规模、投资估算、建设地点、设计服务期限、质量标准要求具体如下:
项目建设规模:雄安新区至忻州高速铁路位于华北地区中部,走行于河北省和山西省境内,大致呈东西走向,线路东起雄安新区雄安站,西至大西铁路忻州西站,途经雄安新区、保定市、忻州市,并经由大西客专与山西省省会太原相接,新建正线长度为342.033km,其中山西省境内线路114.862公里,共有隧道11座,隧道总长度49.922公里,设计时速350km/h,预计2027年通车。
投资估算:雄忻高铁(山西段)隧道公网覆盖项目前期的可研报告编制、项目勘察、设计等。包括但不限于漏缆及卡具等无线系统、电力供电系统、动环系统及铁路消防涉及的防爆门及防爆墙安装等可研及勘察设计工作。本项目采购预算:不含税116.9811万元,税率6%,含税124万元。其中勘察设计102.5万元,可研21.5万元。
建设地点:山西省。
设计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7月31日止。
质量标准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2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份额100%。
2.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折扣报价100%。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发票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出具能向招标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或证明文件。
3.3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
(1)勘察类资质: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设计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a、b两项资质:a.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b.工程设计铁道行业甲(I)级资质或工程设计铁道行业(通信信号)专业甲级资质。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须提供一个近三年(至投标截止之日,单项合同(或协议)以合同(或协议)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或协议)以具体订单或结算文件时间为准)全国范围内铁路覆盖类(公网覆盖或铁路专网)设计业绩。须提供合同(或协议)关键部分,至少包括签字盖章页、实施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及至少一张对应发票(发票除提供原件扫描件外还须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截图,查验截图信息须与发票一致且发票查验状态为正常),如为框架合同(或协议),还须提供订单或结算文件等证明材料扫描件。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2年07月2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20年07月21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20年07月21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山西省分公司及其各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纳入中国铁塔及山西铁塔同类产品或服务黑名单的;
(11)与其他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情形。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5.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7月29日17时30分至2025年08月04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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