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崇明供电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为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崇明供电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应答人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序号 |
分标名称 |
分标编号 |
包号 |
包名称 |
采购内容 |
估算金额 (万元) |
交货期/服务期 |
实施地点 |
1 |
综合服务 |
1 |
1 |
上海明昕电力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综合服务(国网上海崇明供电公司35kV前哨站35kV1号主变继电保护、综合自动化等设备改造(安全评估)) |
安全评估 |
6.5000 |
2025年08月20日-2025年10月19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上海市 |
2 |
综合服务 |
1 |
2 |
上海明昕电力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计量类电气设备检测校验服务 |
电气设备检测校验 |
12.0000 |
2025年08月20日-2025年12月28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上海市 |
3 |
综合服务 |
1 |
3 |
上海明昕电力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服务(国网上海崇明供电公司35kV园区站等32座变电站180台自动化设备维护) |
自动化设备维护 |
45.1000 |
2025年08月20日-2025年12月28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上海市 |
4 |
综合服务 |
1 |
4 |
上海明昕电力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服务(国网上海崇明供电公司35kV明珠站等25座变电站127台数据网设备维护) |
据网设备维护 |
14.5300 |
2025年08月20日-2025年12月28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上海市 |
5 |
综合服务 |
1 |
5 |
上海明昕电力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服务(国网上海崇明供电公司变电运维班主设备全面监控系统维护) |
监控系统维护 |
27.0000 |
2025年08月20日-2025年12月28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上海市 |
6 |
综合服务 |
1 |
6 |
上海明昕电力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服务(国网上海崇明供电公司110kV上实站等37座变电站主设备铭牌维护) |
主设备铭牌维护 |
18.5000 |
2025年08月20日-2025年12月28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上海市 |
7 |
综合服务 |
1 |
7 |
上海明昕电力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服务(国网上海崇明供电公司35kV及以上变电站接地网维护) |
接地网维护 |
37.0000 |
2025年08月20日-2025年12月28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上海市 |
8 |
综合服务 |
1 |
8 |
上海明昕电力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服务(国网上海崇明供电公司10kV和睦佳苑1号站等52座开关站、配电站82台数据网设备维护) |
数据网设备维护 |
12.1000 |
2025年08月20日-2025年12月28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上海市 |
9 |
综合服务 |
1 |
9 |
上海明昕电力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服务(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崇明供电公司电业工程物资供应服务(辅助服务)) |
物资供应服务(辅助服务) |
40.4000 |
2025年09月01日-2026年09月01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上海市 |
10 |
综合服务 |
1 |
10 |
上海明昕电力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服务(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崇明供电公司非电业工程物资供应服务(辅助服务)) |
物资供应服务(辅助服务) |
112.0000 |
2025年09月01日-2026年09月01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上海市 |
11 |
综合服务 |
1 |
11 |
上海明昕电力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服务(上海崇明中双港~森林35KV线路新建工程(变电及电缆调试相关技术服务)) |
变电及电缆调试相关技术服务 |
25.0000 |
2025年09月01日-2026年09月01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上海市 |
12 |
综合服务 |
1 |
12 |
上海瀛能电力设计有限公司2025年综合服务(崇明供电公司生产厂房清扫辅助服务) |
清扫辅助服务 |
66.0000 |
2025年08月15日-2026年02月15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上海市 |
13 |
专业分包 |
2 |
1 |
上海明昕电力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综合服务(上海崇明中双港~森林35KV线路新建工程施工便道搭设前期工程专业分包)包1 |
前期工程 |
76.8000 |
2025年08月20日-2026年05月17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上海市 |
14 |
专业分包 |
2 |
2 |
上海明昕电力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综合服务(上海崇明中双港~森林35KV线路新建工程施工便道搭设前期工程专业分包)包2 |
前期工程 |
48.0000 |
2025年08月20日-2026年05月17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上海市 |
15 |
劳务分包 |
3 |
1 |
上海明昕电力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服务(上海崇明中双港~森林35KV线路新建工程(变电劳务)) |
劳务 |
4.5000 |
2025年09月01日-2026年08月31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上海市 |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所应答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采购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2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3.3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4 如接受联合体应答的,应答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及应答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应答。
3.5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3.6本次采购不接受应答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应答文件或代行办理应答事宜。
3.7各应答人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应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电子文件)获取。
4.2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5年07月29日下午21:00时至2025年08月04日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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