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宁夏消防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7.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7.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1 |
《宁夏消防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
C19990000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1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475,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宁夏消防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及其配套《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发展及远景规划(2026-2035)》草案起草,按照程序配合完成政府审议程序,配合完成两部规划审议发布。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标包,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标包,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执行,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4)投标人提供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5)投标人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6)投标人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注:(3)、(4)、(5)、(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对应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7)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内无涉及行贿等重大违法案件承诺函。(本项必须提供承诺函);(8)投标人具有甲级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证书。(9)“信用中国网”信用信息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代理公司在开标当日查询信息为准。注:①以上资格要求序号(1)-(8)投标文件附证明文件清晰复印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以上资格要求序号(1)-(8)条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无效投标。③以上资格要求序号(9)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的为无效投标: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同时,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为无效投标。④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注:详细资格要求以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29日 至 2025年08月05日,每天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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