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耀光煤电有限责任公司#1#2锅炉浇注料,可塑料修补补充项目二次公告
(采购编号:JNC203-CG-250720691、SXZB-2507201711JNF2017/01)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中市/平遥县
一、采购条件
本山西耀光煤电有限责任公司#1#2锅炉浇注料,可塑料修补补充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NC203-CG-250720691、SXZB-2507201711JNF2017/01),已由山西耀光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党总支(扩大)会议纪要第22次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山西耀光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延长浇注料的使用周期,消除潜在的安全风险
2.2 采购范围:#1、#2锅炉可塑料和保温浇注料修补项目,服务范围主要修补区域包括(炉膛密相区、炉底布风板、返料器、炉膛出口烟道、旋风分离器、分离器出口烟道,尾部竖井烟道等部位)。
2.3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本项目要求成交方在#1、#2机组停机期间完成,#1炉施工工期为20天,#2炉施工工期为2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2.4 服务地点:山西耀光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2.5 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质保期为一年,自最终验收合格、锅炉正常运行之日起计算。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2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 锅炉浇注料或可塑料修复业绩。
类似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与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
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并附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3.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07-29 17:30至2025-08-01 17:3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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