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2025年度普通硅酸盐水泥采购公开招标,材料使用单位为鄂尔多斯市营盘壕煤炭有限公司、内蒙古昊盛煤业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转龙湾煤炭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2025年度普通硅酸盐水泥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2025年度普通硅酸盐水泥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SNZB-W
(一)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内蒙古自治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项目现场
(二)招标货物的范围:本次招标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2025年度普通硅酸盐水泥采购公开招标,招单价及对应的供应商,招标货物为PO 42.5R(袋装)普通硅酸盐水泥,12个月预计采购数量为5800吨,其中:鄂尔多斯市营盘壕煤炭有限公司普通硅酸盐水泥 PO 42.5R(袋装)12个月的暂估采购数量3300吨;内蒙古昊盛煤业有限公司普通硅酸盐水泥 PO 42.5R(袋装)12个月的暂估采购数量2000吨;鄂尔多斯市转龙湾煤炭有限公司普通硅酸盐水泥 PO 42.5R(袋装)12个月的暂估采购数量500吨。最终以实际、有效使用量作为结算数量,实际供货数量原则上不超过预估数量的20%,投标报价包括货物的供货、检验、包装、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税费(增值税率13%)等所有费用。
具体标的物及预估采购数量详见下表:
序号 |
物料描述 |
单位 |
12个月计划采购数量 |
使用矿井 |
1 |
普通硅酸盐水泥 PO 42.5R(袋装) |
吨 |
3300 |
鄂尔多斯市营盘壕煤炭有限公司(营盘壕煤矿) |
2 |
普通硅酸盐水泥 PO 42.5R(袋装) |
吨 |
2000 |
内蒙古昊盛煤业有限公司(石拉乌素煤矿) |
3 |
普通硅酸盐水泥 PO 42.5R(袋装) |
吨 |
500 |
鄂尔多斯市转龙湾煤炭有限公司(转龙湾煤矿) |
备注:中标人依据矿方实际使用量要求,在中标有效期内分批整车交货。
(三)交货地点:兖矿能源陕蒙基地各矿、落地交货;具体交货地点如下:
(1)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纳林河矿区营盘壕煤矿
(2)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内蒙古昊盛煤业有限公司石拉乌素煤矿
(3)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转龙湾煤矿(包府公路42公里处)
(四)中标价格有效期:自本项目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12个月。
(五)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根据需求量分批次供货。出卖人接买受人通知后24小时内交清批次需求数量。
(六)交货方式、运输方式和相关费用负担:落地交货,产品运输方式汽运,运输过程中费用及损失等由出卖人承担,卸货费等包含在投标报价的单价中
(七)价格调整
(八)报价方式:
1.闭口价,一次报价: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采购明细表(见附件1)顺序报价,明细表内所有物资必须全部报价,如有缺项或者报价为零,按无效标处理。
2.报价为落地价,包含货物的供货、检验、包装、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税费(税率为13%,如遇税率调整按国家相关税率政策执行)等所有费用。
3.招标人有权对全部或部分中标产品纳入超市寄售管理和框架管理。对于纳入超市寄售管理的产品,由使用单位进行选用,按照每月实际消耗作为结算数量。
(九)付款条件及结算方式:
买受人根据中标情况与出卖人签订框架协议,根据月度消耗情况通知出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校验后,次月以银行承兑方式结算,一票结算,增值税率13%。
(十)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不少于5份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扫描件及合同对应增值税发票原件扫描件为准,投标文件如不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材料的,引起的不利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表应注明供货范围、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供货时间等资料。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如不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如被证实与真实性不符,其投标将被否决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同时具备所采购货物生产经营范围及资质的生产厂家,且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含5000万元人民币;生产经营范围及注册资金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注册的信息为准。),营业年限在3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有效时间。)
3.2、具有完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信息(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3、具有此次采购货物相应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等生产资质证件(按国家有关最新规定执行)。
3.4、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中间商投标。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因违规等原因,被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3.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四、网上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30日起至2025年08月04日18时00分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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