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1#窑炉技术改造项目-生产配套风机采购项目已由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确定实施,项目业主为 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递交书面的资格预审文件,并通过资格预审程序确定合格的投标人邀请名单。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1#窑炉技术改造项目-生产配套风机采购项目
2.2 项目地址:四川省射洪市沱牌镇
2.3 建设单位: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
2.4招标范围:瓶模冷却用风机,数量:共3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 质量保证期:2年,质保期的起始时间从双方签署的安装验收合格报告之日起计算。
2.6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以及地方强制性和推荐性规范、标准要求,满足现场环境使用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2.7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绝对工期,除不可抗力及发包方原因外不可调整)。
三、投标人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3.1 资质及能力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所提供的风机品牌为陕鼓、沈鼓、川鼓、南方风机、四川望江风机厂国内一流品牌
(3)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风机整机效率达到最新国家关于风机能效标准一级,并出具相关证书。同时风机配套电机能效值达到国家能效标准的节能水平。
(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上无失信记录。
3.2 委托代理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近6个月投标人本单位为该委托代理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否则,将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3.3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亏损,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3.4 业绩要求:近3年(2022-至今)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3例;【提供合同协议书及发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可脱密处理)】。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预审。
3.8 投标人须符合《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见附件一)。
四、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投标人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包括必要时的约谈或考察)经审查均合格的,入围正式投标。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5.1有意向且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8月4日17:00前,……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35225508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memgna@dlzb.com
电话:010-53658203
QQ:1921257865